关于对小型工程项目实施抽查审计的通知

日期:2022-04-19 17:10:14 16:58
作者:网站管理员

校内各相关单位

规范小型工程项目审计工作促进落实管理责任,学校于日前制定了《河北大学建设工程抽查审计实施细则》现将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2年51日立项建设小型项目,即结算送审金额大于1万元(含),小于5万元的建设工程,需按河北大学建设工程抽查审计实施细则》要求,实施抽查审计

二、小型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造价进行审核审核方式可以采取自行审核,也可按照学校招采规定委托造价咨询公司进行

三、目管理部门对审核后的项目,填报《小型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备案表》(详见附件),并连同相关材料提交审计处。

四、审计处对项目审核后,决定是否抽审。

五、审计处对于不安排抽审的项目,在《小型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备案表“审计处意见”一栏中,填列“直接备案”。项目单位可依据“备案表以及相关材料,到财务部门办理工程价款支付手续。

    联系人王艳春,联系电话5079504

审计处

2022年4月19

附件:小型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备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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